【本版本自 2026-08-01 起生效。本平台將持續依法令變更與專業意見檢視並更新本文件,修改時將於本頁公告新版本與生效日期。】
一、七日解約權(**先確認您買的是哪一種商品**) 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,消費者以通訊交易向**企業經營者**購買商品,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 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 本平台上的商品有三種情形,適用結果不同:
1. **官方自營商品(商品頁標示「官方自營」)——一律適用。** 此類商品之出賣人為本平台之營運主體,本平台即為企業經營者, 您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,退貨運費由本平台負擔。 2. **企業賣家的商品 —— 適用,但相對人是該賣家。** 您得依前開規定向該賣家行使七日解約權;本平台將協助傳達並於價金保管範圍內配合辦理。 3. **個人賣家的商品 —— 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之七日解約權。** 個人對個人之交易非屬消費關係,退換貨依本政策第二點以下之平台規則辦理。
賣家類型可於該賣家之個人頁面查看。**若您無法確認出賣人身分,請於訂單頁面提出爭議, 由本平台認定;認定有疑義時,以對您較有利之情形認定**(與《使用條款》第四條(四)同旨)。
依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所定之例外情形(例如客製化商品、 易於腐敗或保存期限較短之商品、經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、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等), 不適用七日解約權。
二、瑕疵、不符與仿冒品爭議 1. 收到商品後,若有下列情形,請於確認收貨前透過訂單頁面提出爭議: (1) 商品與賣家描述明顯不符。 (2) 商品有未揭露之瑕疵或缺件。 (3) 有仿冒品之虞。 2. 爭議提出後,自動撥款將**立即凍結**,由本平台介入審視雙方提供之事證後裁決, 結果為退款予買家或撥款予賣家。
三、價金保管與撥款期限(**最重要的一條**) 1. 買家付款後,價金由本平台保管,不會立即撥付賣家。 2. 買家確認收貨後即撥款予賣家。 3. **若買家未主動確認收貨,系統將於取貨或送達後 48 小時 自動撥款予賣家。** 自動撥款完成後,本平台將無法再由該筆價金為您辦理退款,屆時僅能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。 因此**請務必於上述期限內檢查商品**,有問題請先提出爭議,不要先確認收貨。 4. 訂單頁面會顯示該筆訂單實際的自動撥款倒數,以頁面顯示為準。 5. **官方自營商品的七日解約權不因自動撥款而受影響。** 這是兩件不同的事:自動撥款處理的是「本平台何時把價金交給**第三方賣家**」, 七日解約權處理的是「您對**企業經營者**依法享有的退貨權利」。 自營商品的價款本來就由本平台自行收取,因此即使已經過了 48 小時 的驗貨期,您仍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依第一點解除契約。
四、退貨方式與運費 1. 經同意退貨者,買家應於通知後七日內將商品連同原包裝、配件與附件寄回。 2. 商品不符描述、有瑕疵或為仿冒品者,退貨運費由賣家負擔; 自營商品之退貨運費由本平台負擔(依七日解約權退貨者亦同)。 3. 非因商品瑕疵之退貨(例如個人不喜歡、尺寸不合),退貨運費由買家負擔。 4. 退回之商品應保持可回復原狀之狀態。因買家事由致商品毀損、缺件或價值明顯減損者, 本平台得於退款金額中扣抵相應金額。
五、退款 1. 退款將退回原付款方式,實際入帳時間依各金流與發卡機構作業而定。 2. 已成立之訂單於出貨前取消者,全額退款。
六、競標拍賣 1. 拍賣出價具拘束力,不得撤回。得標後未於期限內付款者,本平台將記錄一次違約, 累積達一定次數將暫停該帳號之出價資格。 2. 得標商品之退換貨,適用本政策前述各點。
七、超過新臺幣 20,000 元的訂單(**責任分界,請務必留意**) 1. 本平台合作物流之保價上限為單一包裹新臺幣 20,000 元。 2. **單一賣家小計超過該金額之訂單,不適用平台代寄物流,須由賣家自行寄送。** 此類訂單之運送風險、遺失與毀損責任,依買賣雙方與其所選物流業者之約定辦理, 不在平台物流保障範圍內。高價商品建議選擇有足額保價之寄送方式或面交。 3. **官方自營商品超過上述金額時,由本平台自行安排寄送; 商品交付予您之前的運送風險,由本平台負擔**(民法第 373 條)。 此點與第 2 點不同,因為自營商品的出賣人就是本平台。
八、如何提出 請於訂單頁面點選「提出爭議」,或透過《聯絡我們》頁面所載方式與我們聯繫。
